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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符合条件,个人也可以办高等职业院校,而且同公办的一视同仁,而去年12月底我省公布了新制定的《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试行办法》,有个利好消息,符合条件者,个人也可办高职。到1月4日为止,我省已经有7所学校申请成为高等职业学校。
公办与民办一视同仁
新规定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条件下举办高等职业教育。设置高等职业学校,公办与民办一视同仁,2001年颁布的《安徽省审批设置高等职业学校暂行办法》规定,公办的建校初期的校园占地面积不低于150亩,民办的建校初期的校园占地面积不低于100亩,这次统一规定为建校初期的校园占地面积不低于300亩。其他的设置门槛,公办与民办的标准也是一个样。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了解到,已有7所高职院校在申办中,其中有4所是民办的,有关部门将按同样的标准进行审批。
校园面积增加一倍
办学主体多元化会不会影响发展的质量?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调研员喻远宝说,高职院校经过前几年大发展后,重点是提高办学质量,因此新的规定设置的门槛比较高,规定也比较细。
根据新的规定,设置高等职业学校,应当有与学校学生规模相适应的土地和校舍,生均占地面积应当达到59平方米以上,建校初期的校园占地面积不低于300亩,比以前增加了1倍。为什么校园面积规定这么多?“这是因为要保证学校的教学需要,特别是长期发展的需要,防止以后再扩容时就没有可用之地。如新华学院一开始设置高职时就占地1500亩,起点很高,后来学校升格为本科,校园面积也是够用的。”喻远宝说。
新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应当配备与学校类别、学生规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队伍。建校初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总数不少于10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20%。校(院)长和副校(院)长应当具有高等教育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而以前对高等职业学校老师的要求没有这么高,规定没有这么细。
设置高等职业学校所需经费,须有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民办高等职业学校的资产必须于批准设立之日起1年内过户到学校名下。“防止有的企业办了高等职业学校后,将学校的财产转移进行其他投资,影响学校的发展。”
职教城将迎来发展机遇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调研员喻远宝说,我省出台的《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试行办法》,吸收一些最新的政策法规,从全国范围来说也比较新,对我省创建职教大省有很大的推动作用。目前位于瑶海区磨店乡的合肥职教城正在建设中,包括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在内,已签约开建十多所职业院校,新规定给这里的职业教育学校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负责人说,新规定给学校的未来提供了想象的空间,条件成熟时他们也将申报高职。
同一些大城市相比,目前我市高等职业学校数量偏少,但我市有一大批中等职业学校,特别是一些老牌重点中专学校。前几年国家规定中专不给升格为高职,解冻期过后,新规定将给这类学校的发展带来更大的机遇。“申办高等职业学校最好是有基础和多年的办学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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